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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轨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 基本情况
2.1 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单位选定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
兰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 25.9 公里、设站 20 座,2014 年 3 月开工建设,2019 年 6 月开通试运营;2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 9.06 公里、设站 9 座,2016 年 5月开工建设,2023 年 6 月开通试运营。
2.4 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5 招标范围
对兰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及 2 号线一期工程进行项目后评价,编制后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若后评价报告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备案,须通过审核或备案)。
2.6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后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若后评价报告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备案,须经审核或备案通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咨询甲级综合资信或甲级专业资信;
3.2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至今)至少具有 1 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业绩或固定资产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3 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 1 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3.2 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人员数量不少于 8 人,其中:专业工程师 3 人,咨询工程师 2 人,一级造价工程师 1 人,均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 5年以上从业经历。其他人员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应符合工程项目特征。项目开展期间人员更换应不低于原承诺人员资质、能力。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3.5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根据《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三)规定:凡承担项目决策资料编制、评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咨询服务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第三方后评价机构。请各投标人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本项目的投标条件。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时间及获取方式
5.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已注册为会员的投标人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金 城 易 交 易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 按 钮 , 进 入 金 城 易 交 易 系 统
(http://www.lzggzyjy.cn:9002/website/index)在线免费获得。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参标”按钮(http://www.lzggzyjy.cn:9002/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3 投标人在招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交易通)不见面开标大厅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格式一份、sn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联系部门: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投标与法务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931)8629999-1231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金城易交易系统、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获取文件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0931-8629999-12318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轨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 系 人:徐 工
电 话:13919457533  0931-8629999-12428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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